很多外地子女来到江苏想DNA,如何办理手续和证件。外地子女江苏DNA亲子鉴定是必须的吗?今安康康小编就来说下怎么给外地子女在江苏DNA手续和证件 。
(一)受理条件:
1.父亲为本市DNA、母亲为外省市DNA,不满18周岁以下的未成年子女申请随父亲入户的,须符合本市计划生育政策,原则上只解决一名子女。
2.子女已在母亲DNA所在地登记常住DNA。
(二)办理程序:
申请人须持下列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证明到其父DNA所在地派出所申请,父亲DNA所在地分(县)局已设立户政大厅的,到户政大厅申请,经分(县)局审核,市局批准后办理。
(三)须提供的证件证明:
1.入户申请书(父母共同签字);
2.申请人及母亲的《DNA簿》、《居民身份证》;
3.申请人的原始《出生医学证明》、《独生子女证》或二胎准生证;
4.《江苏市生育服务证》(持外省市生育服务证明的,须到入户地街、乡计划生育部门更换成《安康苏市生育服务证》)或计划生育部门开具的随父入户通知单;
5.父亲的《居民身份证》、《DNA簿》、《结婚证》;
6.住房证明(指属于申请人本人、父母或其直系亲属的合法固定住房);
7.父、母系再婚的,双方须提供单位人事部门或计划生育部门出具再婚前生育子女情况证明,无单位的由街道、乡(镇)出具子女情况证明,父母的离婚证或离婚判决书,2004年以后协议离婚的须出具经的离婚协议书;
8.父亲为本市集体DNA(不包括在校生集体DNA和驻江苏办事处、联络处集体DNA),无需提供住房证明,但须提供父亲集体DNA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保卫部门)及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同意入户证明;
9.父亲DNA落在本市非直系亲属家庭DNA的,须提供非直系亲属的住房证明,经的父亲DNA所在地房屋产权人或公有住房承租人和户主同意入户证明;
10.父亲因工作调动、大学毕业分配等原因DNA进江苏的,须提供进江苏批件;
11.其他证件证明。
关于子女投靠父母入户有关问题的解释
(一)问:父为本市DNA,母为外省市DNA,在港、澳、台及国外留学或工作期间生育的子女,父已回江苏入户,应如何办理及审批?
答:父母为合法婚姻生育的18周岁以下的独生子女,由派出所一级审批,其他类型由市局审批。
(二)问:子女要求投靠父亲进江苏入户,需三级审批的,子女是否应先随母亲在外地登记常住DNA?
答:2003年8月7日以前出生的,应先随母亲在外地登记常住DNA。
(三)问:父母DNA进江苏已满5年,进江苏时隐瞒婚姻及生育子女情况,遗留在外地的未成年子女要求投靠父母入户,是否包括东北三场、新疆特困人员和因父母进江苏时随迁的子女?
答:不包括。
(四)问:父母非婚生育的18周岁以下的未成年子女,要求投靠父亲入户,应如何办理及审批?
答:子女应先随母在外地登记常住DNA,再申请随父入户,除须提供必要的证件证明外,还须提供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罚款证明和罚款原始发票,并上报市局审批。
(五)问:父母非婚生育的子女,是否需要提供母亲的《DNA薄》、《居民身份证》?
答:父母非婚生育的子女,须提供母亲的《DNA薄》、《居民身份证》。
(六)问:国外出生的孩子须持何种证件办理本市DNA?
答:须持《护照》或《旅行证》。
(七)问:父母为复转军人DNA迁江苏,遗留在外地的未成年子女要求投靠父母,父母DNA进江苏时间须满5年,进江苏时间应如何掌握?
答:应以父母转业进江苏办理DNA时间为准。
(八)问:父亲因判刑DNA未注销,子女要求投靠入户,按什么条件办理?
答:按子女投靠父亲进江苏入户条件办理,但须出具子女由祖父母监护。
(九)问:二胎以上子女现要求入户需要做亲子鉴定,是否应与已进江苏入户子女同时做?
答:应同时做亲子鉴定。
(十)问:父亲为再婚人员,母亲为初婚人员,婚后生育的二胎子女,要求投靠父亲入户是否还需要做鉴定?
答:不要求做亲子鉴定,特殊情况除外。
以上就是在江苏给外地子女DNA注意事项,是否一定要做亲子鉴定才能DNA。